权力名称 |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 |
权力类别 | 行政征收 |
责任主体: | 扎兰屯市自然资源局 |
设定依据 | 1.【法律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,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,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,方可使用土地。 2.【法律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(1994年 7月 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【主席令第 29号】 根据 2007年 8月 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《欧洲杯比赛投注_欧洲足球联赛-官网直播修改 <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>的决定》第一次修正【主席令第 72号】 根据 2009年 8月 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《欧洲杯比赛投注_欧洲足球联赛-官网直播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》第二次修正【主席令第 18号】 根据 2019年 8月 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《欧洲杯比赛投注_欧洲足球联赛-官网直播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>、 <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>的决定》第三次修正【主席令第 32号】 ) 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,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(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)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,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。 |
责任事项 | 1.受理责任: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,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,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(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)。 2.审核责任:审核申请材料,符合条件,当场作出决定。???????????? 3.决定责任:予以批准的,当场办理,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。 4.事后监管责任:开展年度定期和不定期检查,加强对的日常监管。 5.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。 |
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八十四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、滥用职权、徇私舞弊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构成犯罪的,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。 |